积分奖励规则
1、环游旅行网积分奖励规则
环游积分为环游旅行网奖励的计算单位,凡于环游旅行网预订酒店客房、机票、车辆或度假产品等环游旅行网产品并成功消费即可获得环游积分。
2、基本积分
环游旅行网普通卡会员:
预订酒店客房产品:每消费RMB 5元 = 1 环游积分
预订各类机票产品:每消费RMB 10元 = 1 环游积分
预订各类车辆产品:每消费RMB 5元 = 1 环游积分
预订各种旅游度假产品:每消费RMB 10元 = 1 环游积分
环游旅行网贵宾卡会员:
预订酒店客房产品:每消费RMB 5元 = 2环游积分
预订各类机票产品:每消费RMB 10元 = 2环游积分
预订各类车辆产品:每消费RMB 5元 = 2 环游积分
预订各种旅游度假产品:每消费RMB 10元 = 2 环游积分
通过网上交易,更可享双倍积分奖励
积分条款及细则:
1)环游积分以整数5分为基本单位,以基本积分获得机制计算。消费金额不足获得整数5分的部分,均不会用作计算基本积分。
2)所有网上交易享有的双倍积分奖励均以基本积分作为计算基础。
3)积分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。
4)非旅游产品费用(如配送费、机场税、燃油附加费及其它附加费)及以环游旅行网现金劵或环游积分消费均不会用作计算积分。
5)如通过网上或电话修改订单,积分计算将以最终修改的订单内容为准。
6)会员在入住酒店后,如续住房间,必须通过环游旅行网预定,才能获得续住房间相关的积分。会员续住酒店不足1个间夜不累计积分;会员于酒店住宿期间的任何非房租消费,均不会累计任何积分。
7)若会员虽然成功预订了酒店房间,最终却没有实现入住,则无法获得该项预订原本可以获得的积分。
8)环游普通卡及贵宾卡的积分有效期为1年,即:每笔订单的积分有效期为该笔积分到帐日起一年内有效,若到期月月底仍未使用,届时系统将自动扣除。(举例:会员于2008年8月8日到帐的该笔积分,有效期至2009年7月31日,若到期积分未使用完,届时将扣除。)
9)会员所获得的积分将于成功交易、结账及消费后2至3个星期内存入会员的积分帐户。
10)本计划保留随时就以上各条款细则作出释译及修改,敬请关注。
3、积分兑换
环游积分可用于兑换积分中的环游礼品;
环游积分也可用于全额或部分支付机票、酒店(预付)、度假产品的费用,兑换比例为:100环游积分=RMB 1元 。
2008年8月